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条件(一)在厦门市依法注册,②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含)以上,二、申报资料(一)《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附件2)(加盖企业章),(二)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6月财务报表(三表加盖财务章),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限2023年7月21日前,(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申报材料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四)申报说明申报企业应当坚持诚信原则,四、目录企业有效期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三年,五、目录企业复核2020年认定过的新材料企业(见附件3)需填报《复核申请表》(附件4),未填报者视为自动退出《厦门市新材料企业目录》,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附件:1.新材料产品统计目录2.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3.2020年认定新材料企业目录4.2023年新材料企业复核申请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