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经发局:现将《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指南》(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按照管理办法及指南要求,结合年度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复核),初审和推荐工作,申报(复核)材料(纸质2份及电子版)请于7月11日前反馈至市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联系人;刘行秋,联系电话:81821671,附件1.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docx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