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为做好2023年我县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南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农工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选定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机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定范围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的《营山县2023年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名单》中择优选择4家培训机构,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8:30前到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培训回引股报名,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8:30前,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对培训机构报送的培训资格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就业促进股、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的人员组成考评组,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拟选定前4名培训机构为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备选承训机构,将拟选定的承训机构在营山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培训机构确定为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本次选定的培训机构仅承担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任务,培训机构申报时需填写《营山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工作承训申请表》(附件1),签订《2023年营山县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承诺书》(附件2),本次选定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工作联系人:戚娟,附件:1.《营山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工作承训申请表》2.《营山县2023年劳务品牌培训及返乡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承诺书》营山县农民工服务中心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