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发高字〔202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高字〔2023〕5号)要求,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共同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确定了2家拟认定基地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6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0791-8625349686265355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0791-86263938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附件:拟认定2023年度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江西省科技厅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