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优化中低压等级配套电力线性工程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获得电力”接入成本,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保税区管理服务水平,规建局会同城环局、政务办、发改局制定了《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优化中低压等级配套电力线性工程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经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予以印发,请照此执行,2023年6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天津港保税区关于优化中低压等级配套电力线性工程审批实施办法(试行).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