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文府办规〔2023〕17号各镇人民政府,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的奖励办法》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支持研学旅行发展的奖励办法为加快推进文昌市研学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奖励办法(一)支持研学基地创建1.对在我市范围内成功创建国家级研学基地(营地)的单位或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但最终实际领取的奖励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在本办法实施有效期内获得的最高奖项对应的奖励资金,(二)支持研学市场开发对以文昌市为研学目的地且年度引进海南省内研学旅行人数累计达到1000人次及以上的,(三)支持研学旅行指导师队伍、课程开发建设1.鼓励文昌市人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研学旅行培训并取得研学旅行指导师证书,对于取得研学指导师证书的文昌市内研学旅行从业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对于评选优秀的课件一次性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三、资金兑现1.申报研学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奖励资金兑现后经查实发现申报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规定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2.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奖励资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