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化区贯彻落实扎实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奉政发〔2022〕10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产品销售市场拓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奉农〔2023〕30号)文件精神,在经营主体自主申报、资料审查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补助进行了审核,本次符合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共12家,申报销售额合计28141497.41元,申请补助额合计885776.15元,经专家组资料审查,核定销售额合计27841692.23元,核定补助额合计870817.54元(详细情况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8日-2023年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区财政局农财科反映情况,附件:2022年度农产品销售市场拓展补助资金汇总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