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2〕19号、苏财农〔2022〕49号)文件要求,丰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保鲜设施项目申报单位申请验收,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由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组,于2023年6月16日决定对丰县嘉合兴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7家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查阅建设项目档案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等相关资料,实地查验了项目建设情况,经认真讨论评议,一致同意项目验收合格,现将该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7日--6月2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16-89222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