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8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2年3月11日至3月20日,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122525附件: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3月11日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资金名称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实施地点建设时间资金安排资金文号备注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职工基本生活云和县林场云和县林场2022年3月-2022年12月30.5浙财资环〔2021〕82号附件:附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8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2022年3月11日至3月20日,联系单位: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122525附件: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云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3月11日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资金名称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实施地点建设时间资金安排资金文号备注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职工基本生活云和县林场云和县林场2022年3月-2022年12月30.5浙财资环〔2021〕82号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