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天台县第一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人才领〔2019〕6号)、《关于印发<天台县关于推进人才公寓租赁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人社〔2020〕6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确定李云生等12位申报对象为2022年天台县第一批人才公寓租赁房拟入住对象,并采用现场抽签形式进行了房源分配,现将结果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3月14日起至3月118日,共5天,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60序号确定类别姓名工作单位房号1A3李*升天台县中医院D19-3042B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D1-2-6013A5陈*云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D19-1044B陈*道康弗特(浙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D9-1-3045B李*锋康弗特(浙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D9-1-6016C赵*龙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D9-1-5037A1周*生航元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D19-6048A3李*明绿川(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D18-4019A5陈*中浙江康和机械股份有限公司D19-40310A5秦*台州闪能科技有限公司D19-50211A5焦*志台州闪能科技有限公司D19-90312C蒋*兰浙江金字机械电器有限公司D2-302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