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1〕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26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的通知》(粤工信民营函〔2021〕24号),做好我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有关工作,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承办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五个工作日),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二)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广州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的调查任务以及其他监测调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每月组织不少于1500家中小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填报生产经营问卷,(三)验收方式及标准:受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受委托的工作,六、提交材料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五)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工作方案,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