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2021年我县外贸出口590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9亿元),根据《建宁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政文〔2020〕103号文件精神,贸易流通型出口企业、生产出口型企业按照每出口1美元分别给予0.014元人民币、0.025元人民币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产业扶持,现将2021年建宁县外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异议,联系人:潘钦鸿,联系电话:0598-3982817,传真:0598-3982817,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