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第三条实施流程“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需求征集、榜单编制、榜单发布、公开揭榜、揭榜公示、签署“军令状”、实施管理和考核验收等流程,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本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的需求征集、榜单编制、签署“军令状”、实施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给予成功揭榜方项目资金支持,厅科技委办公室向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单位)征集技术需求,厅科技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需求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求处室(单位)对征集到的技术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由厅科技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需求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求处室(单位)等直接论证凝练形成建议榜单,厅科技委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需求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求处室(单位)等,厅科技委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面向省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征集技术需求,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单位)组织需求企业、申报揭榜方开展线下对接洽谈,由需求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将揭榜方案、揭榜协议报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单位)备案,由厅科技委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组织需求企业、揭榜方签订任务书,厅科技委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面向省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征集技术需求,需求建议应包括需求背景、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技术指标、攻关成果应用形式与场景、查新情况、时限要求、项目投入、对揭榜方(合作单位)要求、产权归属等主要内容,由需求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将揭榜方案、揭榜(合作)协议报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