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乡镇需开展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质量监测、并行系统巡查、网格化监管、绿色优质供给、达标合格亮证等六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等工作进行补助,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乡镇补助单位资金安排备注1凤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城厢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3参内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4魁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5金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6蓬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7湖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8湖上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9白濑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0剑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1感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2长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3祥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4芦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5官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6龙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7虎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8蓝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9尚卿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0龙涓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1大坪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2西坪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3福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4桃舟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合计60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印发各乡镇: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15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各乡镇需开展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质量监测、并行系统巡查、网格化监管、绿色优质供给、达标合格亮证等六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等工作进行补助,现把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第一批)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乡镇补助单位资金安排备注1凤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城厢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3参内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4魁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5金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6蓬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7湖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8湖上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9白濑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0剑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1感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2长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3祥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4芦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5官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6龙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7虎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8蓝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19尚卿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0龙涓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1大坪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2西坪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3福田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24桃舟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5检测与监管补助合计60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