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扎实推进《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我办拟启动2023年度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现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示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二、申报方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个聚力”安排部署和《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三、工作要求一是突出特色,对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各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市拟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支撑性材料做好真实性核查,认真做好筛选推荐工作,每市推荐试点单位数量不超过30个,各市要高度重视试点申报工作,将审核推荐意见、拟推荐试点单位试点实施方案、附表以及支撑性材料等,报送至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企业、驻鲁央企可通过地方申报,咨询电话:0531-5178331851783303邮箱:sfgwdnzhxtc@shandong.cn附件: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示范申报指南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13日试点申报指南-电子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