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结合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提升我市标志性品牌的影响力,现组织开展第三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遴选及“苏州制造”品牌培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遴选“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是指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制造业标杆企业,在国际、国内行业中处于发展优势地位,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企业,商标注册满2年,5.企业所属产业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集群领域,企业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二、建立“苏州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库建立“苏州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库,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做好“苏州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并于6月25日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企业信用报告及经区镇经发局盖章的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与质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