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高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未经江西省商务厅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报废车,二、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营业并彻底拆除相关经营设施,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举报电话:0795-5280212、15179557656万(高安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0795-5295380、13879512906黄(高安市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安市商务局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