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天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程昌良(身份证号:12022519******4354)于2023年05月25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06月02日受理,并向你单位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30256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6月14日附件:蓝天(天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程昌良(身份证号:12022519******4354)于2023年05月25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06月02日受理,并向你单位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30256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