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煜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李建旺(身份证号:12022519******455X)于2022年10月12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2年10月26日受理,于2022年12月12日中止,于2023年05月22日解除中止,经调查核实,于2023年06月02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20612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6月14日附件:山东正煜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李建旺(身份证号:12022519******455X)于2022年10月12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2年10月26日受理,于2022年12月12日中止,于2023年05月22日解除中止,经调查核实,于2023年06月02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20612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