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德金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曹德利(身份证号:12022519******2976)于2021年12月21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2年01月04日受理,于2022年02月25日中止,于2023年05月22日解除中止,经调查核实,于2023年05月29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10627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06月14日附件:天津德金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员工曹德利(身份证号:12022519******2976)于2021年12月21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2年01月04日受理,于2022年02月25日中止,于2023年05月22日解除中止,经调查核实,于2023年05月29日作出了编号为S112022520210627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