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重点支持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第二章支持提升金融产业能级第三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发展,按实缴资本的1%一次性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按实缴资本的1%分三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在成都高新区设立成都首个机构的高能级500强金融机构和顶尖股权投资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一)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聚集发展,分三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股权融资,对获得市外投资机构10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的金融科技企业,第六条支持其他相关机构聚集发展,第三章支持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第七条支持金融高层次人才聚集,对成都高新区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及省级分支机构高管,对法人金融机构总部高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10万元,对省级分支机构高管每人每年补贴金额5万元,对国家级和省级机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