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二、鼓励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一)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鼓励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可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补贴和每人240元的保费定额补助,对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可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对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1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五、其他政策(一)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就业困难群体给予求职创业补贴,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