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设函〔2023〕28号各有关勘察单位: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23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23年度勘察单位在漳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勘察单位在漳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二、检查内容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闽建办科〔2018〕23号文件要求,对各单位土工试验室的场地、人员、仪器设备、质保体系和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新设立和已有土工试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核查时间为7月中、下旬,其中勘察类土工试验专业不少于3人,勘察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填报土工试验室自查情况表(详附件,并将书面自查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局科技与设计科(地址: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二楼,4.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工作经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中的一个月),5.专职试验员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培训登记证、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中的一个月),7.土工试验项目清单(当前已符合条件的土工试验室报送,附件: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自查情况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1日附件:附件2023年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自查情况表.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