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4.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企业吸纳退役军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5.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