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南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内环南路(圆山大道-高新东路)市政道路工程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1.拟征地面积:5.0452公顷,2.征地范围:东大房村集体土地、西大房农场国有土地、南大房村集体土地、北古湖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靖城镇大房村、古湖村、漳州大房农场,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内环南路(圆山大道-高新东路)市政道路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其他事项拟于2023年6月1日起由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之日起,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漳州大房农场、大房村、古湖村予以张贴,漳州大房农场、大房村、古湖村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由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代表南靖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特此公告,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南靖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日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