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一、保障基层医护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编制数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含编制内人员和未超编制数的编外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全部纳入财政保障,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投入资金8.43亿元,二、加大卫生科研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支持开展全科医师和基层医疗卫技人员培训工作,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卫生科研人才培养经费1250.08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服务机构人才培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三、落实乡村医生津贴政策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预留30%-40%的经费专项用于乡村医生服务,落实乡村医生每人每月100元补贴政策,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和后顾之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