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要求,经我局初审,本批符合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单位共1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联系电话:67961331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31日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支付情况表2023年05月01日--2023年05月31日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创期创业组织名称本次补贴金额(元)注册日期法定代表人姓名191310116MA7EH48H6U上海璟薏商贸有限公司8,000.002022年1月6日周彦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