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正式印发了《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围绕创新企业、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交流合作、创新生态等方面出台了更加全面、精准、有效的扶持措施,主要涵盖了加强高企培育引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申报科学技术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试基地(平台)建设、鼓励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等内容,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在广东医谷∙珠海生命科学园举办《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政策宣讲会,真正把惠企政策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稳压器”和“助力剂”,扶持重点更加突出《办法》聚焦创新主体,对市外迁入高新区的高企最高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办法》还对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的创新主体进行扶持奖励,对高新区内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在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异地创新中心建设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称号的科技服务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设立异地创新中心且经市级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引导企业、科研机构、公共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首次规定了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将继续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