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姑苏区文艺精品创作拟扶持项目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姑苏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姑苏委〔2020〕64号)相关规定,经组织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并经区文艺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将儿童文学《录梦师是属于夜晚的》等14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姑苏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6日,序号作品名称项目实施单位1儿童文学《录梦师是属于夜晚的》区文联2书籍《对话十全街》双塔街道办事处、苏州霓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3戏剧《姑苏二十四节气》虎丘街道办事处、苏州好端正文有限公司4小戏《回家》白洋湾街道办事处5舞蹈《缂丝》(暂定名)苏锦街道办事处、苏州市文化馆6舞蹈《一条小船》沧浪街道办事处7评弹剧《诵芬堂轶事》金阊街道办事处8相声《君到姑苏见》虎丘街道办事处、苏州嘻哈壹笑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歌曲《石湖串月》吴门桥街道办事处10歌曲《吴韵东方》双塔街道办事处、苏州市音协11音像制品《典籍里的故苏》区文联12摄影《新时代大运河文化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古建老宅活化利用样本》区文联13摄影《沧桑锦绣:苏州火车站百年影像》苏锦街道办事处14动画影视剧《姑苏喵游记》(第三季)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虎丘街道、苏州市山塘历史文化保护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如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姑苏区委宣传部反映,联系电话:68722808,联系地址:姑苏区平川路510号姑苏区委宣传部,中共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工委宣传部中共苏州市姑苏区委宣传部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