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玉溪市2023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玉财税〔2023〕5号红塔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各相关单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经红塔区及市级税务机关初审同意,并经玉溪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获得玉溪市2023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附件:玉溪市2023年度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玉溪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3年5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玉溪市2023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申请免税期限15153040035611245XA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