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党〔2020〕46号)、《2022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海曙区使用管理办法》(海经信〔2022〕5号)和《海曙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20〕5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乡)街道和园区初审、区经信局审核等程序,拟给予宁波南方塑料模具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2021年度海曙区推进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发展资金(第二批)奖励合计329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三、联系电话:0574-55883671,传真:0574-55883647,联系地址: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7楼,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推进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发展资金(第二批)拟兑付名单.doc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1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