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发文机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实施日期]----[成文日期]2022-02-16[发文字号]----[废止日期]----[发布日期]2022-03-11[有效性]有效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面向本市规模以上和上规培育制造业企业实施绿色诊断评估,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制造业绿色诊断工作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北京市制造业绿色诊断工作规则(试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