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发展服务办及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技局《关于清算下达宁波市2023年度科技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六批)的通知》(甬财经〔2023〕362号)文件精神,现将市重点技术研发第六批项目市级资助金额1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不改变研究内容、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核定的项目总预算,合理调整预算编制,及时与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任务书,对于项目总预算核减的项目,预计不足部分经费应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全额退还财政补助资金,请有关单位完成甬易办平台注册、开具收据,上报至区科技局,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本批经费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附件:2023年度市重点技术研发第六批项目市级资助经费(海曙区)项目表海科(2023)37号关于转拨2023年度市重点技术研发第六批项目市级资助经费的通知.doc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