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管理职责第三章科技项目计划类别第四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五章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第六章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第七章监督与保障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二条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项目是根据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第三条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按照计划、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第二章组织与管理职责第五条雅安市雨城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以下简称“区经科局”)是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和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管理制度,第六条项目牵头单位负责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第三章科技项目计划类别第七条本办法所指的项目包括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项目、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合作项目、科技特派员合作项目,第八条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和任务而新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区经科局根据全区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申报指南要求等,第二十条合作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的督导、协调和调度工作,支持牵头单位加强研究成果的集成,(一)变更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期、项目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等重大调整事项,第二十四条区经科局收到牵头单位提交的项目验收评价申请和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后,项目单位应当强化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对雅安市雨城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发生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