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和《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每人10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参照泰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人社函〔2022〕30号)相关要求执行,(二)创业培训,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的按照16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开展“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扶持”四级创业理论培训和实训的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在真实电商平台(含微店)注册成功的按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可以通过项目制方式,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战略,(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