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3〕1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制度改革,凭预制好的项目材料办理相关项目建设审批,联审结果作为审批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概算和财政部门安排项目预算的主要依据(除不做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或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改为备案的项目外),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为一个阶段办理,审批部门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的材料,进一步优化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链条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项目的土地、规划、竣工、测绘、用地复核情况等相关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即拿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制度改革是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持续完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议和投诉”小程序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