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根据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21〕17号)、石家庄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52号)相关规定,经人社局党组研究,拟确定行唐县职业教育中心作为我县定点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监督电话:82981665联系人:祁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