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因杭州湾大道南侧秦海大道西侧2号海域范围变更,现对其进行重新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5月25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联系电话0573-86116832,邮编:314300,拟出让宗海名称出让人出让宗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出让宗海面积拟出让期限变更内容杭州湾大道南侧秦海大道西侧2号海域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港海盐港区通用与多用途作业区(C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建设填海造地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149.3433公顷50年用海面积由142.6787公顷变更为149.3433公顷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5月25日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