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企业上市奖补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2年度,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一)高管培训补助,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地方综合贡献凭证、市场监管股权变更证明、出资证明,营业执照、辅导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地方综合贡献凭证,(四)企业股交中心挂牌,浙江省股交中心挂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新三板挂牌、辅导备案、上市受理、上市交易、转板北交所等阶段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辅导备案、上市受理、上市交易等阶段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上市交易证明文件,(八)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投资协议、进账单、验资报告、市场监管股权变更证明,(十)企业首发融资和上市挂牌公司再融资,营业执照、募集说明书、进账单、验资报告、土地受让证明、项目备案书、施工许可证、开工证明、审计报告等,三、申报方式企业(组织、个人等)在浙江政策服务网衢州市政策兑现平台(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index)上填报、上传相对应的项目申报材料(移动端用户,四、其他事项(一)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