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岳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22〕16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市科发〔2019〕3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等1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书面验收,三、验收组织市科技局聘请有关领域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开展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统一印发验收文件,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的项目,通过验收,可按照通过验收处理,(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4)存在弄虚作假挪用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3.验收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并收回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