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漳州市用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第4次会议纪要精神,区政府决定对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土地与房屋进行征收,现发布土地和房屋征收通告如下:一、征收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二、征收范围: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建发央誉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祥中路以西、仙浦路以东,三、征收补偿方式: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参照《漳州市龙文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漳龙政规(2022)2号)执行,四、征收期限: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5日止,六、有关事项(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工商、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审批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政府做好征收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七、联系电话0596—2131080(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特此通告,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24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