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0号),现下达你市(县)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脱贫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二、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市(县)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及绩效指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