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18]188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改经贸〔2021〕9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湖南省拟申报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城市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25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枢纽的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经贸处电话:0731-89991072邮箱:hnjwjmltc@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经贸处附件:湖南省拟申报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城市名单1、郴州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2、长沙市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