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2〕82号)、《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21〕34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耕地轮作休耕2023年度油菜(籽)种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景农发〔2023〕36号),结合景宁实际,我县按规定有序开展2023年度油菜(籽)种植补贴发放工作,现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审核上报的2023年度油菜(籽)种植补贴面积(涉及6个乡镇,共349户,计897.6亩),结合专项资金安排,确定2023年度油菜(籽)种植补贴标准为40元/亩,合计拨付资金3590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8-5620713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2023年度冬油菜(籽)种植补贴分配表1.公示-2023年度冬油菜(籽)种植补贴分配表(1).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