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文物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西湖区在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排查中发现两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即校厂北90号民居、青云堂11号民居)由于砖木结构长年受侵蚀腐化,本着“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对校厂北90号民居拟采取异地迁移的保护方式,对青云堂11号民居拟采取向南迁移约100米至仁寿里地块南侧,迁移后两栋文物建筑将连同周边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集中保护,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及开发利用品质,2022年5月5日,西湖区文广新旅局组织召开文物专家论证会,考虑文物价值一般和我区组织编制的“2处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方案等方面的因素,原则上同意“2处文物建筑”采取异地迁移的保护方式,现将文物点异地迁移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8日)7天,受理单位:南昌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联系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云天路566号联系电话:0791-86564931(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拟异地迁移保护区级不可移动文物情况表序号名称年代级别拟迁移至位置1校厂北90号民居中华民国区级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迁至孺子路81弄4号所在地块2青云堂11号民居中华民国区级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迁至仁寿里地块南侧南昌市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