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9日,我局接受了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高新西路(靖城大道-源兴生态园)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8日,联系电话:0596-6626081通讯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交警中队旁(324国道西)金贝壳园区内科经局邮编:363118附件:1.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高新西路(靖城大道-源兴生态园)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高新西路(靖城大道-源兴生态园)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高新西路(靖城大道-源兴生态园)市政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1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高新西路(靖城大道-源兴生态园)市政道路工程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福州闽山碧水保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闽山碧水保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