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各有关单位: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2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科〔2020〕34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一)申报对象符合《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2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科〔2020〕34号)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可申报,(二)申报方式此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台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kjy.zjtz.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请单位选择法人登录,再点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市级众创空间”进行申报,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三)申报组织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在线填报,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在2023年6月2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推荐工作,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申报资料和信息数据的审核,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评审,咨询电话0576-88513788附件:关于印发《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2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科〔2020〕34号)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6日台科〔2020〕34关于印发《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等2个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