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的管理,省商务厅决定建立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目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门工作任务(一)负责组织本地区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的培育、企业入库遴选,(二)负责定期公布入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三)加强对入库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企业管理,指导企业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做好回收环节的工作,(三)具有1年以上回收、加工输液瓶(袋)相关经验,重点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经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研究建立回收企业目录库后,及时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和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情况,四、有关要求(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公开征集的原则,(二)企业按要求提供运营数据和申报材料,(三)省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组织建库工作进行检查,完成企业遴选建库和向社会公布工作,联系人:郭建峰0371—63576833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清单2.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申报表3.企业基本情况表2023年5月17日原文件及附件下载: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目录库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