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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的请示

青浦区人民政府 | 2022-03-10
区农业农村委会区财政局草拟形成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附件:1.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2.关于《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编制情况的说明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2年3月10日附件1: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为全面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在2021年-2022年完成优化工程的40个撤并型村和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二合一”工程)的89个规划保留保护村(详见附件1),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撤并型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四、考核内容按照撤并村和保留保护村现状实际、实施优化工程不同要求等特点,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的规划保留保护村,按照《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撤并型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附件2: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撤并型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序号类别分值评分细则扣分原因得分1组织推进(10分)组织领导51.街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得3分、发现1处摆放不规范,合计100附件3: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二合一”实施村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表序号类别分值评分细则扣分原因得分1组织推进(10分)组织领导51.街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制定《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是促进实施过程、检验实施成效的重要手段,形成了《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考核对象为在2021年-2022年完成优化工程的40个撤并型村和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二合一”工程)的89个规划保留保护村,附件: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测算表(送审方案)相关附件:青农委202240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关于报送《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送审稿)》的请示.pdf202240附件:优化工程奖励资金测算表(送审稿)2022.03.09_朱主任改_.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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