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赣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赣市财建字〔2017〕17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赣州市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赣市发改能源字〔2021〕353号)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2020年度兴国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补贴资金予以公示,经审核,共有兴国城投弘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交投特来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信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家企业申请补贴申请市级补贴金额268.14万元,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0797-5322073邮箱xgfgw@163.com附件:兴国县申报2020年度市级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统计表兴国县申报2020年度市级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统计表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10日。